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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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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還有幾個鏡頭要拍,大家輪流吃飯,淩初在和張正言看成品,相談甚歡。

“少彥,不是我說,人家淩初看的比你客觀。”張正言呵呵笑著。

“我審美比他好啊!”淩初又來說事。

這件事要從一個三號女主開始說起,因為她在劇中是亂世第一美女,當初顧少彥選了一個演員,覺得外貌功底都不錯,來試鏡的時候挺清純。

結果讓淩初拒絕了,“我小說中的女主是妖艷型的,不是清純型的,而且她身處亂世,魅惑君主,眼神上至少要有那種勾搭人的感覺才行。”

顧少彥一向對著她沒脾氣,結果卻笑著問她,“你怎麽知道清純的女人就不會勾搭人?”

“問題是我要本色出演,不是要裝。”她記得自己霸氣道。

他就說不出話來了,然後又面了幾個,最後選了一個她比較滿意的,顧少彥不禁要想,當初那個許願的故事當真不適合他。

又偏偏那個女演員真的是本色出演,酥麻的讓他都受不了。

現在,她又拿來說事……

“彥少,今晚我來看片,你去睡覺。”她拍著胸脯笑。

張正言睨了顧少彥一眼,看他一臉無奈又無語的樣子,慢慢踱過去輕咳一聲,竊語道,“打的過嗎?打不過就認栽吧兄弟。”

他記得當時自己驚詫的看了張正言一眼,就當真乖乖的回去睡覺,以至這件事被張正言動不動就拿來取笑他。

那時候,真是……

他知道淩初也很拼命,看片的確比他客觀——

有時候演員會太過入戲,真的把自己帶入進去,就找不到那種屏幕感,而淩初不同,她是原著,在角色的詮釋方面拿捏的很準。

但這樣下來,她每天就睡的很少,她又不喜歡塗遮瑕,每天拖著個黑眼圈,還又說又笑,讓他看了有些心酸。

那支《仙自癡狂》的舞蹈,他是第一次見她跳,專業的鋼琴師伴奏,桃花映雪的捐狂,飛蛾撲火的淒美,在這之後,劇情就會鬥轉直下,相愛之人相殘相殺。

這支舞本是竟境很柔美動人,與《落花情》所要表達的內容截然相反,淩初覺得美好反而能襯托後面的悲涼。她古典舞的造詣很深,硬是蹈出了柔中帶剛的感覺。

晚上看片的時候,她還一陣扼腕,“我爸說我沒媽媽長的漂亮,也不如媽媽跳舞好看,果然如此。”

“那我們很遺憾,不能見到令堂跳舞。”他開了句無傷大雅的玩笑。

“不過我媽媽嫁到日本後,就不跳了……她為了愛情,放棄了自己的事業。”

“為什麽,日本也可以跳舞啊,很多日本人還專門學中國的舞蹈。”

兩人坐在椅子上,天上涼月當空,天下人群糟糟,他們因為看片,離得劇組比較遠。

“因為我爸爸的家族在日本有一定的地位,我媽媽怎麽能出去工作,還是跳舞?”她極少提起自己的家庭,倒是現在說得一派輕松。

“那你還跳?”他有些好笑。

“那不一樣,我沒結婚啊,日本從前的時候,女人的地位不高,是夫為尊,現在倒是好多了,不過我媽媽也老了。”

顧少彥沒有接話,大概是不想同她討論她家庭的問題。

“那你可真是幸運。”

“幸運?我不覺得啊,像我一來中國上大學,我爸又給我買房又給我買車,弄得我就像個花瓶一樣。”她有些氣人的口吻直讓顧少彥搖頭,

“你知道這是多少人想都想不來的事情,你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。”

“我不認為這是件好事,什麽都要依靠家裏,以後豈不是成了廢物嗎?好在我理想偉大,不入俗流,所以我跟我爸說好了,以後我賺了錢把買房買車的錢還給他,我是我,他是他,我是獨立的新時代女性,就要依靠自己拼搏,這樣到我老了的時候,我才能跟我的孩子說,你們的媽媽是一個很了不起的人,不是一個花瓶。”

顧少彥驀然大笑起來,似乎這樣的理論是第一次聽到,“你真是個奇怪的物種。”

淩初咬了咬唇,看著他笑,“其實我真得謝謝你,你真的是一個很好的老板,本來我還要想,如果我到社會上去工作,會不會遇到辦公室色狼,或是性騷擾的事件,”她瞇著眼拍拍他肩,“現在我覺得我的命真的不錯,彥少,你真是一個好人。”

顧少彥轉眸略帶驚訝的望著她,深沈的眸光映著日月星辰,氣吞山河的力量卻始終退縮了回去。他是一個好人?

這恐怕是他這輩子聽到的最諷刺的一件事。

***

又是一年合家團圓年,不過今年例外,劇組的規定,演職人員只有三天的假期,所以大家都紛紛訂了機票。淩初的家在日本,而且日本也不過春節,什麽時候回去都可以,外公外婆這幾年過年都選擇去旅游,她也就不打算再折騰了。

顧少彥也沒有回家,原因是他想留在劇組盯著。

大年三十的時候,南方的春節很熱鬧,放起炮來,山裏都有回音,像撞了壁一樣消散不去。

劇組零零散散也就幾個人,也都是沒結婚沒孩子的,回不回家都一樣,還有的人把家人接來了這裏,也算旅游過年。

大家都有自己的安排,只有顧少彥和淩初兩人大眼瞪小眼。

“走吧,到市區去轉轉。”他拉上她,也不打算閑著。

淩初高興,跟著他駕車玩了幾天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他總要戴著口罩和眼鏡,

“如果被拍到我和你在一起逛街,估計你會比寫小說紅的快。”

“那你以前談戀愛時,都戴著口罩嗎?”淩初想象著,兩個人都戴著口罩逛街,也挺奇怪。

顧少彥頓了一下,聲線跌下,“我沒談過戀愛。”

一夜情有過不少,但這句他沒敢講。

淩初睨了他一眼,大大的墨鏡,擋住了他此時的神情,彌漫在他身邊的空氣有些壓抑,只聽她吐了吐舌頭,小聲快速的說了句,“sorry!”

午後的陽光略顯慵懶,讓人也昏昏欲睡,因為過年的關系,飯店基本都要預訂,而且顧少彥還得找那種有包廂的地方,就更加困難,淩初還好,在大街上邊吃邊走,看著旁邊的男人戴著口罩,想吃都吃不了。

第二次,兩人買了一堆東西,認命的坐到了車裏。

不過古城的小吃倒是出名,顧少彥吃的少,大部分都是進了淩初的肚子裏,然後回味無窮的瞇著眼睛。

她啜著果汁,笑瞇瞇道,“再寫小說,一定寫篇與美食有關的,比如說廚神之類的。”她對著車頂冥想,其實寫作也是需要素材的,讀萬卷書不如走萬裏路,嗯,以後要多出來走走。

顧少彥笑,“那你下一部作品我一定當不了男主角。”

這幾日在劇組,他們天天吃盒飯,淩初猜他也沒有時間做飯,在家時就吃外賣或飯店,聽藍姐抱怨過他一次,說他經常胃疼,要不然就是腿疼,全身上下沒一處好地方。

心中微微刺痛,卻很大方道,“要不然,以後你在家時,我可以給你送飯,保證三菜一湯,把你養的白白胖胖的。”

他手上的動作一滯,忽然表情就黯了下來,語氣卻稍稍揚了起來,“你要給我做飯?”

“嗯,我自己在家時都是自己做飯。”她大口吞著涼糕,點頭如搗蒜。

她說這句話時,極為認真,好像在說“你好”、“再見”這樣簡單的話。

顧少彥收回目光,淡淡的望著遠處朦朧的疊山。出門在外這十幾年,誰肯為他做過一頓飯?而這一刻的心動,又豈是旁邊這個無知的小女孩所能體會的到?但她就是那樣真真實實的存在。

終於挨到了晚上,古城裏張燈結彩,比大城市的年味還要重。

淩初買了一個手提的小燈籠,可惜裏面不是蠟燭,而是帶電池的小燈。街上的小孩子一人提一個,聽他們在念叨著,“小燈籠,照一照,晚上回家不會繞,小燈籠,挑一挑,明年運氣節節高。”

淩初馬上把燈籠扔給了顧少彥,拿出一個小本子,將這句歌謠記了下來。揚了揚小本子,“這以後可都是我寫作的素材。”

顧少彥只撇了眼她寫的字,差點笑出聲來,“你的中文字寫的可不怎麽樣。”

“啊,討厭啦!”她嗔瞪著他,微微嘟起了唇。

其實不能怪她,現在基本都是電腦時代,誰還會寫字,久而久之,也就沒練。

他這一多嘴,淩初便不依不饒起來,把本子和筆拿到他面前,“那你寫一個我看看,簽上你的大名吧。”

顧少彥挑了下眉,舉筆簽了下去,他可是為了應付粉絲,專門練過的。

淩初一下子沒了氣焰,不過抱著本子也挺高興,一下子蹦到他面前,馬尾辮被高高的拋起,“你的簽名,我會好好保留著。”

作者有話要說:

有一點心動......

淩初回日本,顧少彥害相思病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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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格預收文:《幸福愛晴天》

蘭汀:當我擡起頭看見你的眼睛時,周圍的人事物都變成了過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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